外貌、人格与身世

你可以在创造人物时尽可能地详细描述人物,开始扮演之后,你也许会想增添更多细节。

外貌

请以第二章有关种族的叙述作为人物外貌的初步轮廓。通常魅力值较高者长得比魅力低者好看,但仍有些高魅力者有着怪异的外表,拥有奇特的美感。

人物可以惯用右手或惯用左手。

你可以运用人物的外表来彰显他的某些性格或背景,例如:

人格

你可以决定人物的行为、喜欢的事物、人生的目标、使他害怕或愤怒的事物与其原因。你不妨从种族与阵营来构思人格,但不须局限于此,即使是守序善良的矮人也可能个个不同。

若要设计有趣的个性,不妨凸显个性上的冲突。例如,托达克虽遵守秩序却有点贪婪,只要能说服自己就可能会受不了诱惑而偷窃。

人物的个性可随时间而改变,一开始的人格特质并非不可改变的圭臬。请让你的人物像真实人物般地成长发展。

身世

设想一下人物经历过的人生遭遇,这里有几个问题可帮助思考:

自订人物

人物创造规则提供玩者一个通用的基础,但你也可以修改规则,使人物较为特殊。请注意,改变基本规则必须经过你的DM同意。

种族:种族的特色适用于大部分人物,但并非所有人都得如此。例如,你可以创造一个被矮人社会驱逐的矮人,他可能在人类社会长大。因此,虽然他拥有矮人的天赋(较佳的体质、较差的魅力、黑暗视觉以及对毒素与法术的抗力),却没有矮人的文化特质(熟悉岩石、对地精与兽人的攻击加值、对巨人的闪避加值、岩石与金属相关的"估价"和"工艺"技能加值、以战士为适合职业,甚至对矮人语的知识)。你可以与DM商量,为人物增加某些加值来平衡文化特质上的损失。

职业:有些职业已经提供足够的空间自订人物,然而只要DM同意,你也可以在职业特性上做些改变。例如,你想扮演一个曾在游荡者公会中担任守卫的战士,但现在他想成为正式的侍卫,他可能只会使用游荡者的武器与防具,并且每个等级有4点技能点数,而非2点,还可以选择"暗语沟通"与"唬骗"做为职业技能。这些和一般战士并不相同。

技能与专长:你可以为人物拥有的技能、专长或职业特性取名。半身人游荡者莉达将"潜行"称做"无声步",玩者可以在角色表的技能栏中填入"无声步"来代替"潜行"。武僧安珀则将"潜行"称做"宣纸步"。

你也可以为人物设计其他技能,DM请参见《地下城主指南》中的相关说明。

装备:你可以改变装备的造型以符合人物风格。例如,有些法师的木杖是一根直条条的木头,有些则拿着长满扭曲节瘤,刻满符文的木杖。

你或许想要拥有装备列表上(第七章)找不到的东西,只要经过DM同意,谈好物品的功用与价值即可。

有时你可能在电影或小说里看到某件很棒的武器,你很渴望你的人物可以使用它。如果第七章的武器列表中找不到该物品,请找一个类似的武器替代。举例而言,武器列表中没有武士刀,但你可以将它的属性视为与精制品重剑相同。